摘要

建立全方位的养老保障体系必须破除城乡、城市内部"双二元结构",走改革之路。为此,需要在理清养老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体系、养老保险体制和机制等概念基础上,构建以社会养老保险-家庭户养老为主体,聚居型养老和流动型养老为辅,即主体与两翼相结合的积累补充型养老保险新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的关键,一是确立以个人账户积累为主制度,实行个人缴费积累制和积累账户部分实体化,突出个人缴费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二是建立与个人账户紧密相连的企业(单位)积累为辅制度,适当降低企业(单位)缴费率,保证补充型养老体制的顺利运转。三是摆正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