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保险费"二元征收体制",解决征收率偏低和费率偏高问题,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本文对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的背景、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或建议进行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