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经济-社会-生态因素评价体系,运用最优组合赋权法和多因子综合评价法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进行评价。并通过引入协调度和障碍度模型对城市土地集约系统协调性和障碍因子进行分析,探索影响城市土地集约的主要障碍因素,为城市用地集约化发展提供理论参考。研究表明:1)研究区4市土地集约度在2008-2016年整体呈现上升趋势,集约度均值大小依次为克拉玛依市(0.562)>石河子市(0.532)>昌吉市(0.512)>乌鲁木齐市(0.476),均属于土地基本集约利用(Ⅲ级),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2)土地集约度和协调度整体上表现出较强的相关性,"同增同减"现象明显,协调度均值大小依次为克拉玛依市(0.594)>昌吉市(0.591)>石河子市(0.502)>乌鲁木齐市(0.466);3)4市土地集约利用障碍度情况各不相同,但整体表现为经济障碍>社会障碍>生态障碍,生态因素障碍度持续降低。影响城市土地集约度的指标层障碍因子存在一定区位差异,但整体以GDP为核心的经济指标和以人口为基础的社会指标为主要障碍因子。基于全局标准化的最优组合赋权法对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既保证了对比统一性,又反映了区位差异性,准确、有效地实现了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障碍度因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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