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引擎,大数据分析能力能够很好地帮助企业将庞杂的大数据转化为有用知识,进而服务于产品突破性创新。虽然已有研究认识到大数据分析能力的积极作用,但并未明晰如何在组织层面利用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商业价值。而产品突破性创新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大数据分析能力产生商业价值的最终体现,也是企业获得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手段。基于资源基础观和动态能力观,将基于知识的动态能力引入大数据分析能力与产品突破性创新关系机制中,构建以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创造能力和知识整合能力为连续中介的研究模型。基于478家科创企业的问卷调研数据,采用结构方程模型、 Bootstrapping法和层次回归分析方法,比较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创造能力和知识整合能力在大数据分析能力与产品突破性创新之间的作用,以揭示大数据分析能力如何更好地驱动产品突破性创新的内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1)大数据分析能力显著增进以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创造能力和知识整合能力为核心的基于知识的动态能力,基于知识的动态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突破性创新。(2)知识获取能力和知识创造能力在大数据分析能力与产品突破性创新之间具有连续中介作用,而知识整合能力不具有显著中介作用。(3)在大数据分析能力对产品突破性创新的多种影响路径中,知识获取能力为最优路径。从基于知识的动态能力视角解析大数据分析能力对产品突破性创新的影响,不仅从基于知识的动态能力的内部机制方面揭示了大数据分析能力对产品突破性创新的影响路径,拓展了产品突破性创新的前因研究,而且丰富了大数据分析能力的后效理论分析,为大数据分析能力的实证研究和创新管理实践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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