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企业破产中政府职责体系,关键是转变政府部门对企业破产的观念,市场主体退出并不仅仅影响相关市场的秩序,其产生的相关问题还将影响不特定的社会成员,因此,政府部门对企业破产应当视为一种整体性的社会问题。破产程序前阶段的政府职责往往被忽视,而这恰恰是后续破产案件审理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