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私问题通常被归类为信息管理活动的技术问题,似乎与伦理无关。然而,它又总是被赋予某种明确的规范性诉求而具有显见的道德意义。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得任何一种隐私辩护都会面临伦理正当性问题,需要回答“隐私何以进入伦理”:不仅要在“把隐私问题做好”的层面展开讨论,还要进一步问“什么是”以及“为何要”“把隐私问题做好”。借此,我们才能考察隐私保护以何种方式进入伦理实践。隐私辩护的伦理正当性,涉及两种类型的回答:第一是直接的回答,可称之为“一次正当性”之扩展,即我们在何种意义上可断言“隐私是一个道德概念”;第二是间接的回答,可称之为“二次正当性”之奠基,指向隐私保护实践进路的前提反思。在这两类回答中,澄清隐私概念的内涵是问题的关键。一方面它提供了直接回答所要求的实质性内涵,另一方面它包含了直接回答与间接回答之相互支持、相互关联的形式理据及契机。对隐私辩护的对象化考察,构成了探究当前隐私伦理问题的前提性与前沿性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