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代高校聘任制改革的重要制度,限期升等条款在理论和实践中引发不少争议和纠纷。该条款经由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存在条款形式、变更规则和救济困难等形式问题,也存在自主办学与法律正义之冲突、晋升规则与学术发展之矛盾等实质问题。基于此,应当对该条款分阶段进行法治化矫正,即在合同订立中实现信息公开、条款明确、升等标准规范等环节的法治化;在履行中实现条款变更、条款修订和教师解聘的程序法治化;在权利救济中实现校内申诉、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和行政赔偿救济法治化。

  • 单位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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