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相对性原则所折射的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精神在合同法或者债法中具有奠基石一般的重要意义。但其在快速发展的商品经济和千姿百态的社会交易面前逐渐显现其滞后性与不适应性。合同相对性原则业已在某些交易场合、商事境况中无所适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即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也应作出回应,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浮出水面并在某些领域已经发挥了其定纷止争的作用。建设工程的质量关乎社会的公共安全,本文仅以案例分析与对比的方式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