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效力问题是行政法的核心部分,电子行政行为同样是电子政务法的重要概念,其法律效力的特殊性也是电子行政行为与传统行政行为的重要差异所在。而研究电子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首先需分析电子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法的范畴;其次,电子行政行为的效力要件构成及其特殊性问题;再次,效力内容与传统行政行为的差异性。上述研究有助于比较分析电子政务法与传统行政法的差异,从而有利于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