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司法救济的有效替代,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也可以被用于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纠纷。欧盟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纠纷专门制定了《消费者ODR条例》,以ADR机构为基础解决在线纠纷。同时,《消费者ODR条例》也为其他的ODR方式建设提供了有效借鉴。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内生的民间ODR机制,一方面,可以规避仍需通过ADR机构解决纠纷的繁杂;另一方面,可以提高ODR机制的友好性,在充分进行数据合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帮助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更快地解决纠纷,更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清洁、健康发展。文章基于《消费者ODR条例》,对跨境电子商务ODR机制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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