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我国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高校依法治校的相关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要通过法律来对教育进行治理,实现高校办学以及高校教学管理的法治化,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教育改革工作,这也是我国新时期教育事业实现远大育人目标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我国在高校依法治校的相关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缺陷和问题,如,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模糊,学生寻求司法救济困难,高校学生管理执法不严。为了推动我国高校教育改革工作更加完善,就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学生救济制度,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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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