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开放中成长、在改革中壮大,有效发挥了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的作用,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企改革的要求,完善国有企业的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基于此,论文对国企经理层((1))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的意义、原则、实施路径进行了论述,提出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监督举措和实施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