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义之邦”与“礼仪之邦”的是正

作者:许建良
来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22(03): 24-152.
DOI:10.13916/j.cnki.issn1671-511x.2020.03.003

摘要

"礼义之邦"与"礼仪之邦"存在争议的事实,既有忽视词语学层面的思考,也有忽视形式所持有功效的倾向,合理的阐释姗姗来迟,本文旨在尝试弥补这个缺失。总的来说,"义"是"仪"的古字,在没有出现"仪"之前,"义"包含"仪"的意思;但在"仪"产生后,"义""仪"字义已明确分工。重视"礼义"而轻视"礼仪",反映的是重义理建设而轻实践积累的倾向,致使道德缺乏有效的积累;道德是通过具体实践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因此,"礼仪之邦"是唯一正确的答案。这是是正"礼义之邦"与"礼仪之邦"的学理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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