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快速融入社会生活各领域,在某些领域甚至开始取代人类工作,意味着人工智能已经从工具性使用阶段跨入创造性主体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不当应用可能侵害个人权益、危害公共秩序,亟须进行规范化治理,但目前的法律规制以分散式立法为主,尚未形成统一、周延的法律规则体系。文章以多元主体为视角,从原则、策略、架构三个方面探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协同治理,共同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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