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疗效,并探讨其对患者纤溶指标的影响。方法回顾性分析2014年1月至2019年8月泾阳县医院心血管内二科收治的220例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治疗方法不同分组,其中98例接受瑞替普酶溶栓治疗者纳入观察组,122例接受尿激酶溶栓治疗者纳入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2 h内冠脉再通情况,治疗前及治疗后4 h血清纤溶酶原(PLG)、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剂(PAI-1)活性,以及住院期间心血管事件、出血事件的发生情况。结果观察组患者溶栓开始后30 min、60 min、120 min冠脉再通率分别为34.69%、59.18%、85.71%,明显高于对照组的14.75%、29.51%、57.38%,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4 h时,两组患者的血清t-PA活性水平升高,PLG、PAI-1活性水平则降低,且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住院期间,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心血管事件发生率分别为6.12%和8.2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住院期间,观察组患者的出血发生率为4.08%,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3.1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瑞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比尿激酶具有更强的纤溶活性以及更高的血管开通率,且具有出血并发症发生风险低的优势,安全性较好。

  • 单位
    泾阳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