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小学生实施问题行为的主观意图,可以将中小学生问题行为分为侵权性问题行为、妨碍秩序性问题行为和学业性问题行为。侵权性问题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身心健康权或财产权,破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友好关系,因此需着眼于弥补被侵权人的身心健康伤害或财产损失,以重建人与人之间的友好关系为目的来确定惩戒措施。妨碍秩序性问题行为破坏的是本来良好的社会或集体秩序,因此需着眼于恢复与重建良好秩序的目的来确定惩戒措施。学业性问题行为妨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但其是通过不学习、阻碍自己学业完成的方式来妨碍教育教学秩序的,因此要围绕其学业问题确定适当的惩戒方式。最后,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的教育惩戒意义。
-
单位北京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