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财规[2020]21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我省质量强省建设,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质量强省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