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日两国作为世界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积极参与并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最终签署。2022年1月1日,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正式生效,中日经贸合作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原则和投资等都将面临新变化。中国应积极应对RCEP生效后中日双边经贸合作的新变化,在货物贸易方面应扩大对日本优势产品出口和高质量产品进口,提高中日贸易数字化水平,做好贸易风险防控。同时,应深化中日服务贸易多领域合作,提升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用好原产地累积规则,扩大中间品贸易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地位;利用投资规则加强日本投资的虹吸效应,促进绿色低碳投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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