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网络社会现已进入"微博客时代"。在这个时代,网民作为参与的主体,既是网络信息的消费者又是生产者。由于微博在初始阶段出现了法律、伦理及道德规范的"真空",使得一些网民的行为"失范",所以建立起一种内在与外在的约束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微博的传播特性使网民缺乏伦理素养的危害更为严重,只有通过"自律道德"、"他律道德"以及网络伦理教育来实现规范与提升网民伦理素养。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