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鲲鹏与蜩鸠、鲲鹏与斥晏鹃对照而生发的"小大之辩",在《庄子·逍遥游》中具有结构性意义,对之已经形成了三种主导的诠释取向,即小不如大,小大同抑,小大同扬。但对"小大之辩"的诠释取向,与其说是在事实层面毋宁说是在价值层面展开的。价值化是"人的机制"而不是"天的机制",它将存在带入视角主义的观看中,突出了观看者的主观评价与有用性,它或者走向以我观物的唯我论,或者走向丧失存在者自身本性的价值攀缘逻辑,因而"小大之辩"尤其是其内蕴的价值化机制的解构,才是回归性命之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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