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有利于乡村矛盾纠纷治理。以往研究或强调协商中的权威主导性作用,或关注协商当事人的主体参与,将权威主体、当事人参与视为一对彼此分离的要素。天长市将权威主体、当事人参与这两个要素以"7+X"协商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进行结合。通过村落代表性权威的引导,为协商注入权威要素、为协商界定善治的目标,建立常态化的协商组织,激活协商的广泛参与,构建"权威引导式协商"的内在运行机制,因而,村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治理。权威引导式协商的核心价值在于最大程度地整合权威资源、激活主体参与,以有序、有理协商提升治理效能,形成有效的协商自治。这对于新时代以协商建构和实现乡村善治,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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