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财规[2020]23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省有关部门:为加强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单位
    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