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了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并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建设。"多规合一"改革对法律模式提出了具有宏大叙事能力、很好实现空间正义等要求,但现有的精简管理法、通则式程序法模式等不合适。形式和内质都满足"多规合一"要求的宏厚规范法模式是国土空间规划法的建构方向,它将同步发展规划权与程序、平衡各类规划间关系、丰富规划文本和建筑标准制度、统筹上中下空间规划等。应当在转变国土空间规划法模式过程中贯穿整体系统观念,克服立法传统、行政机关行为惯性等方面的障碍,创造更多利益、实现更好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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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