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需要费率政策做适应性调整。本文对我国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结合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对基金支出需求和当前基金运行情况,提出实施全国统一水平、地方灵活调整相结合的费率政策;费率总水平不高于2%;在费率水平的分担机制上,坚持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在调整机制上,适当给予地方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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