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202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2号),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对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服务保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相关要求,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