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制度是对诉讼程序质证认证规则的创新和发展,是对鉴定制度的补充,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但当前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实践中仍面临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不明确、专家意见的中立性不足、对专家意见效力的说理性不强、专家辅助人准入机制亟待规范等困境,为此,应通过明确专家辅助人诉讼地位、强化专家意见的中立性、增强对专家意见效力的说理性、规范专家辅助人准入机制等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