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操纵市场犯罪手段的专业性和隐蔽性明显增强。为了明晰罪与非罪,上市公司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认定主要考虑五个方面:一是关于操纵行为的认定,要求具备特定的犯罪目的;二是在认定连续交易操纵的“连续性”时,关键要分析交易行为是否形成了对市场的控制;三是解决连续交易型操纵最核心的问题,确定账户交易决策权的归属;四是确定交易占比的标准,在厘清交易量和成交量的基础上确定取数标准;五是辨明真伪市值管理,最终确定罪与非罪。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