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水资源短缺问题,加强节水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我国水法及相关法律中有关节水条款少、针对性不强,难以为节水实践提供有力保障。国家层面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因其规范性不足,难以作为节水的适用依据;而各地的节水地方立法也因专门的上位法欠缺呈现出宣示性条款过多、强制性条款不足的缺陷。加强专门的节水立法,是统一和规范节水行为的现实需要,是解决节水体制中权力有效配置的需要,是节水治理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发挥法律保障节水独特优势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统一的节水法律,完善节约用水规划制度,完善节水标准定额制度体系,建立节水评价制度,建立节水执法体制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和完善节水考核制度,并逐步形成完整的节水法律体系,为节水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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