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求警察权力与犯罪嫌疑人权利之间的平衡是1984年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当代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总体趋势。从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以及此后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一方面,警察的权力得到全面扩张,包括加强盘问检查、入室搜查、扣押、逮捕等权力,以及增设拘留权;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受到充分保护,包括创设专职羁押官和审查官等职位,以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被羁押期间的各种帮助和待遇。这些法律规定充分反映出当代英国法律关于利益平衡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及法律在公正和效率二者之间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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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人民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