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育龄妇女生育安全模式探讨——以呼和浩特市为例

作者:赵锦明; 李霞; 乌日汗; 贾淑婧; 李晓辉
来源:智慧健康, 2021, 7(19): 42-48.
DOI:10.19335/j.cnki.2096-1219.2021.19.015

摘要

目的分析保障育龄妇女生育安全模式。方法将呼和浩特市于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接受的孕产妇作为对照组研究对象,另将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接受的孕产妇作为观察组研究对象,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分析不同管理方式下孕产妇的死亡率、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产妇系统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剖宫产率以及高危产妇管理率。结果两组孕产妇之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产妇系统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剖宫产率以及高位产妇管理率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而相较于对照组孕产妇,观察组孕产妇2020年死亡率较之前更低,2016年以及2018年孕产妇产前筛查率明显更高,对比差异明显(P<0.05)。结论建立妇幼信息监测云平台,在前期实行高危孕产妇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保障育龄妇女生育安全体系,可明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产前筛查人数,保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值得临床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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