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已经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已经被应用到各行各业。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这也对传统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人工智能以超智能、超关联社会为特征,有效知识的寿命周期将会缩短。为此,法学教育应该提前做好改革的准备以适应因第四次产业革命可能导致的变化。特别是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注重法学素质教育和实践性教育。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应当摆脱法学的传授型教学模式,还原法学教育的本来面貌,即恢复作为素养教育的法学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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