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我国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尤其是对个人非营业住房持有环节开征房产税的讨论由来已久。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要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物业税是房产税特定时期的一种提法,这是我国首次提及对个人非经营性房产持有环节进行征税),房地产税改革被纳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议事日程。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就分别以不同的税收方案,开展对个人非营业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工作。近年来,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