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醉酒驾驶入罪以来,在社会治理层面起到了积极的治理作用。但在轻罪化治理时代,“醉驾”在刑罚体系中被定位为轻微罪,随着犯罪比例的逐年上升,逐渐成为“第一大罪”,每年接近30万醉驾行为人将受到刑事处罚,行为人本人及其亲属也面对着严重的刑罚附随化后果,且附随化后果已然重于该罪刑罚本身,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醉驾的有效治理问题。在轻罪化治理时代,为了妥当解决醉驾入刑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醉驾的司法限定方略,更多关注出刑和制裁的多样性,以促进行为人更好地回归社会,为醉驾的社会治理营造更为宽容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