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平台经济反垄断案件增多,经济学家和反垄断法学者试图将双边市场理论引入平台反垄断领域。考察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实践,双边市场理论对评估平台是否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的实践价值,但对相关市场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的指导作用并不明显。《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在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评估、滥用行为的认定方面借鉴了双边市场理论的研究成果,这种借鉴与平台经济反垄断实践有一定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