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保:我在一家化工用品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由于工作中需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公司为我们相关岗位的职工购买、发放过防毒口罩、防毒工作服、防毒手套等防护用品。近日,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同意续订,在领取经济补偿金时,我发现公司从中抵扣了这2年我所领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公司称:公司规章制度中已规定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在员工离职时结算,由员工承担。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 单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