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框架下确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使财政政策从传统上遵从的谨慎财政原则转换为全新的逆周期规则。然而,该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能否成功地克服四个主要障碍:财政赤字与可持续性计量、预测误差与控制、纵向财政纪律、与结构调整政策的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