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小保:我于2022年11月11日入职某公司,同年11月26日,我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伤残十级。由于公司是在我受伤后(2022年12月2日)才给我办理的参保及2022年11月份社保费补缴手续,因此社保局以公司在我发生工伤之前未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为由,拒绝向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表明一切均应当由公司负责,可公司拒绝承担我工资福利外的各项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