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至今,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机制以及与此对应的非遗传承人名录机制。名录机制反映了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与选择,展示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思路,体现了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上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推动了我国非遗事业的规范化发展,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羌文化语境下的国家级非遗名录体系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反思。

  • 单位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