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项目制实践下的乡村治理困境,农村党组织的治理能力亟须得到提升。这种困境主要是乡村治理主体缺失造成的村组织治理能力不足,具体体现在村庄治权弱化、基层组织公共性职能偏离和村级组织合法性流失带来的村庄治理问题。一开始党组织作为国家力量嵌入乡村,现在又转变成为村级治理的内在构成部分。农村党组织的治理能力主要围绕组织动员能力、村庄认同能力、吸纳—整合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四个方面展开。党组织治理能力的完善应当加强自身党组织制度建设,将党组织嵌入乡村社会网络,夯实村庄社会基础,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作用,组织动员村民参与到村庄治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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