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财政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新《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等债务管理新法规总体上划定了地方政府举债边界和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融资行为,初步构建起新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框架。但实践中地方政府融资模式不断出新,绕道举债、违规举债等新增或有债务行为层出不穷,极大增加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