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退出工作对于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产、赋予农民更大的财产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陆续开展宅基地退出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新的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宅基地产权登记制度不完善、退出程序不健全、退出模式单一、农民利益补偿机制不合理等问题。通过结合试点地区不同模式的已有宅基地退出实践,从而提出应在“三权分置”的架构下,完善宅基地退出相关法律制度,探索宅基地退出的多元路径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