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基于《国际疾病分类》第11次修订本(ICD-11)、《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和《国际健康干预分类》(ICHI)探讨言语嗓音功能障碍的诊断标准、功能评估和整体康复干预方案。方法基于ICD-11和ICF对言语嗓音障碍及其常见疾病诊断标准进行分析,确认疾病和功能诊断标准。采用ICF的理论,分析言语嗓音功能评估工具的主要内容和评估指标。基于ICF和ICHI对现有言语嗓音功能康复方法进行分析,构建结构化言语嗓音康复干预方案。结果和结论言语嗓音功能障碍诊断为"语音障碍"(MA82),属于"涉及言语或语音的症状或体征"中的一种,与之相关的疾病为言语障碍(MA80)、喉恶性肿瘤(2C23)、脑出血(8B00)、喉水肿(CA0H.3)等。言语嗓音功能障碍属身体功能障碍,并可能影响交流等活动和参与(d3、d7、d8、d9),以及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对言语嗓音功能的评估应从嗓音产生功能(b3100)和嗓音音质功能(b3101)两方面进行。结构化言语嗓音康复治疗方案主要涉及身体结构与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因素和健康行为四个方面,方法包括评估类(评估、测试、观察)、训练治疗类(训练、辅导)、教育咨询类(教育、建议、咨询)和支持类(社会支持和心理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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