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发布了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文件,实施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重大改革举措。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契合国家发展改革的现实需要,应加紧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立法。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立法的定位是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法、应急管理的特别法、公共安全的支撑法。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立法应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风险防范理念、综合防治理念、权利保护理念的基础上,确立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区避让及搬迁转移、自然灾害科普、自然灾害防治社会参与、自然灾害保险等制度,为推进我国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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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防灾科技学院;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