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新时代做好政务处分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政务处分在制度理念上的创新主要包括监督全覆盖、"两个责任"协同推进、注重宽严相济等。政务处分运作模式上的创新主要体现为:在立法模式上实现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有机统一;在处分类型上实现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在运作形态上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机统一;在对公职人员的要求上实现了约束权力与保障权利的有机统一。为了更深入地贯彻《政务处分法》,需要界定政务处分对象的边界,优化政务处分的运作机制以及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