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朝前期国家治理体制主体是通过尚书六部和州县乡里实现中央集权的一套行政体系,运行程序贯穿着自上而下的决策执行机制,基础是虚实结合的基层行政单位乡里和村坊。律令格式对政务申报裁决机制有着详密规定,以保障朝廷政令逐级传达到基层,基层行政节级统属于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