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西兰教育部自2020年11月开始对早期教育计划进行系统回顾与反思。新西兰早期教育计划教育监管包含明确监管机构以及评估审查职责范围、增订职业标准、优化早期教育者资质与服务监管、突出机构负责人的工作职能等内容,并呈现出调整服务机构监管、增设机构负责人职能、提高教师聘用标准等发展走向。结合新西兰早期教育计划教育监管的特点、主要内容和发展走向,以期为我国托育发展的规划、职能监管、教师队伍以及职能角色参与提供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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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吉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