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戏曲中,女性角色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明清剧本《白兔记》与《雷峰塔》呈现了女性角色主体性由强到弱的阶段性历程,它是女性社会权利变化的舞台折射。具体表现为未婚时女性角色主体性在场,能把控自己的人生,彰显个人魅力;婚后的女性角色主体性开始退场,社会用贞节束缚女性,打压女性魅力;女性产后主体性完全在舞台上退场,贞节物化成“磨坊”“塔”等具体形象,用以禁锢女性,这表明女性的主体性在婚姻当中被扼杀。戏曲舞台无意中揭示了女性无法自我返场,只能以男性话语“孝悌”作为婚育后唯一出路的深刻历史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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