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标的是诉讼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单位,当事人的起诉和法院的判决的基础都是诉讼标的。对诉讼标的理论研究始于德国,虽然相较于之前来说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不论是我国的理论界亦或实务界对诉讼标的重要性都缺乏较深的认识。对于诉讼标的争论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学者们都纷纷提出了不同的理论,有旧实体法学说、诉讼法学说和新实体法学说。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以下本文就这三种学说进行一定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