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是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则之一,而非原则。同意行为的性质可以从两方面理解,在积极层面上是意思表示,消极层面上是免责事由。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知情同意规则遭遇挑战,同意愈发形式化,不足以充分保障信息主体权益。通过构建场景制度和动态同意制度两种方式对知情同意规则进行修正,前者是指将具体场景下的合理使用替代信息主体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后者旨在使知情同意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