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天命观,部分地继承了殷商和西周时期传统的主宰性、人格化的“天”及“天命观”的思想,同时又给予其以合理性转化,使之更加注重发挥人的主体性地位,从而张扬了人文精神;孔子认为,人可以通过人事努力和人生体验上知天命,但又并非人人能上知天命,为天命的超越性预留了空间,从而使自己的天命观含有浓厚的宗教性韵味。